1、香港公司在国内注册属于回国投资,需要到外经贸委进行立项审批,注册资金的外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%,而且要求以外汇形式从境外(国外账户亦可)打入进行验资,之后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领取营业执照,*后是办理税务登记。当然某些行业是需要政府部门特别审批申请的,那就还需要进行额外的工作了。
2、成立代表处:成立代表处虽然对母公司股东国籍没有要求,但代表处只能用于联络、宣传,不能用于经营,也就是说,只能花钱,而不能有收入。所谓的大陆经营也不过是联络一些客户或供货商的话,那么完全没有必要在国内进行注册,充其量注册一个办事处就可以了,这是*为省事也*节省开支的一种办法。
3、另一种方式就是大陆已有一家企业,用香港公司给大陆的企业进行授权,由这家公司全权代理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,这种方式多用于客户是借助香港公司的名称,因为在内地注册公司是有很多字眼上面的限制的,而香港公司对名称没有限制,可以以协会、中心、研究会等结尾都没问题